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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质监局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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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芜政办[2005]39号
【发布日期】 2005-12-05
【实施日期】 2005-12-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质监局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实施意见的通知
芜政办[2005]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将市质监局制定的《芜湖市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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