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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业标准化促进农产品出口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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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池政办[2005]76号
【发布日期】 2005-12-05
【实施日期】 2005-12-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业标准化促进农产品出口的意见
池政办[2005]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4]72号)、《关于印发推进农业标准化,促进安徽省农产品出口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5]41号)和国家质检总局与省政府签订的《关于加强农业标准化,推进农业产业化,共同促进安徽省主导农产品出口工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精神,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农业标准化、促进我市农产品出口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科技为先导,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引导、龙头带动、农民实施”的原则,全面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通过示范引导,逐步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农业标准体系,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及农产品出口,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努力实现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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