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淄政办发电[2005]37号
【发布日期】 2005-12-05
【实施日期】 2005-12-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淄政办发电[2005]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11月29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就做好2005年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5)141号)。为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和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扎扎实实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把我市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努力实现“三个确保”的目标。现就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检查时间安排
  从2005年12月1日至2006年1月31日。
  二、大检查的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今冬明春事故下降;确保“两节”(元旦和春节)和“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2005年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完成。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