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震后建筑调查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石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阳政办发〔2005〕157号
【发布日期】 2005-12-05
【实施日期】 2005-12-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震后建筑调查工作的通知
阳政办发〔2005〕157号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