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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机动车车辆路桥通行费试行年票制的通告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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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汕府〔2005〕202号
【发布日期】
2005-12-06
【实施日期】
2005-12-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机动车车辆路桥通行费试行年票制的通告
汕府〔2005〕202号
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本市机动车车辆路桥通行费继续试行年票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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