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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机动车车辆路桥通行费试行年票制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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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汕府〔2005〕202号
【发布日期】 2005-12-06
【实施日期】 2005-12-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机动车车辆路桥通行费试行年票制的通告
汕府〔2005〕202号
 
 
  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本市机动车车辆路桥通行费继续试行年票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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