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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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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政〔2005〕综302号
【发布日期】 2005-12-06
【实施日期】 2005-12-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
 

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发展步伐,提升食品加工产业的发展水平,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工业产业集群的若干意见》(南政(2005)综41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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