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特别规定》严肃煤矿事故处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通知
【发布部门】
山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晋市政办[2005]139号
【发布日期】 2005-12-06
【实施日期】 2005-12-06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特别规定》严肃煤矿事故处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05年9月3日,国务院以446号令公布了《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充分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煤矿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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