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特别规定》严肃煤矿事故处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晋市政办[2005]139号
【发布日期】 2005-12-06
【实施日期】 2005-12-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特别规定》严肃煤矿事故处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05年9月3日,国务院以446号令公布了《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充分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煤矿安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