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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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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襄樊政办发〔2005〕114号
【发布日期】 2005-12-06
【实施日期】 2005-12-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省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5]27号)精神,认真做好我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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