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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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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06
【实施日期】
2005-12-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
省人事厅、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各省辖市及常熟市物价局、财政局:
省人事厅《关于商请批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及分配意见的函》(苏人函[2005]305号)收悉,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省人事考试中心及各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省建设厅、省建管局,按照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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