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税务检查工作的若干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地税发[2005]217号
【发布日期】 2005-12-06
【实施日期】 2005-12-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税务检查工作的若干意见
苏地税发[2005]217号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为理顺税务分局与稽查局在税务检查方面的职责划分及工作衔接,进一步规范税务检查行为,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3]124号)的精神,对全省地税系统税务检查工作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 税务检查的范畴
  税务检查是指税务机关以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
  税务检查的范畴为《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所规定的具体内容,不包括税务机关为了解相关涉税信息,加强日常税收管理而对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