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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政府系统互联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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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05〕139号
【发布日期】 2005-12-06
【实施日期】 2005-12-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政府系统互联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政府系统互联网站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南京市政府系统互联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我市政府互联网站的作用,加强对政府网站的管理,保证其安全、有效、可靠运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政府网站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南京”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建立的互联网站。
  第三条 政府互联网站的建设宗旨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服务与监管水平, 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都要按要求设立互联网站。
  第四条 政府互联网站是公益性、非盈利网站,主要职能是发布各项政务信息,提供政务服务,开展网上办事,听取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
  第五条 政府互联网站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利用互联网开辟政府与公众联系、沟通的新途径,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展示南京形象,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知情权,鼓励市民参政议政;提供政府在线办公、“一站式”在线服务的有效方式,提高政府行政工作效率,推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推动政府业务流程再造;实现政府与公众、企业互动式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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