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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工作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诸政发[2005]97号
【发布日期】 2005-12-06
【实施日期】 2005-12-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工作的意见
(诸政发[2005]97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政发(2005)5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农业信息化进程,适应高效生态农业发展需要,满足广大农业企业和农民群众对农业信息的需求,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的重要意义
  农业信息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和特征,是现代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有利于促进农业科技和生产相结合,加快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推动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有利于农业产销信息的对接和要素整合,引导农民以市场为导向发展生产;有利于提高农民群众文化素质,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效能,增强为 “三农” 服务的能力。各镇乡(街道)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使我市农业信息化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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