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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石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阳政办发〔2005〕156号
【发布日期】 2005-12-06
【实施日期】 2005-12-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阳政办发〔2005〕15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县政府各部门:
 《阳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十二月六日

阳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服务和农民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加强和规范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征收管理,根据《阳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以下简称新农合基金)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缴纳、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的民办公助社会性资金。必须遵从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障适度、民主监督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范围及标准
 
  第三条  新农合基金的征收对象为: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与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合管办或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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