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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征集组建新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及工作组志愿单位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07
【实施日期】 2005-12-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征集组建新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及工作组志愿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我国标准化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完成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提升我国标准化发展水平,全面实现标准化事业跨越式发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决定扩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规模,广泛征集组建新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及工作组(WG)的志愿单位。为使本市具有优势的行业,科研院所、企业能积极地参与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现将征集组建的要求印发给你们,希望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市标准化发展实际需要,认真选择本身有优势的专业领域,抓住机遇,积极申报,尽可能争取申报成功,有力推进本单位、本行业乃至整个上海的发展。    一、组建原则

  组建新的技术委员会应遵循以下原则:市场需要、任务明确、结构合理、保证质量、国际接轨,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承担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二、组建条件

  组建新的技术委员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标准化事业发展需要,满足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的需要,具有明确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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