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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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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教委保[2005]15号
【发布日期】 2005-12-07
【实施日期】 2005-12-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保[2005]15号
 
 
各高校、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委属单位: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32号),要求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专项整治力度,把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本市教育系统的一方平安,现就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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