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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市民投诉暨市民建议征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办字〔2005〕66号
【发布日期】 2005-12-07
【实施日期】 2005-12-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市民投诉暨市民建议征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淄政办字〔2005〕6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去年以来,我市市民投诉暨市民建议征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转变机关作风、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鼓励先进,促进市民投诉暨市民建议征集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以市政府名义评选表彰一批市民投诉暨市民建议征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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