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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关于正视社会舆论监督切实加强医疗机构行为自律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卫医发[2005]448号
【发布日期】 2005-12-07
【实施日期】 2005-12-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正视社会舆论监督切实加强医疗机构行为自律的通知
陕卫医发[2005]448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厅直属医疗机构:
  近期,中央电视台、陕西日报、华商报等媒体先后报道了哈医大二院和我省部分医疗机构在管理和医疗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典型案例,问题涉及医院管理、医护质量、技术水平、职业道德等诸多方面,暴露出医院管理和运行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社会反响强烈。
  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报道:2005年6月,一位74岁的退休老人因恶性淋巴瘤住进了哈医大第二医院。从入院到去世的67天中,共花费医疗费用139.7万元,平均每天2万多元,加上病人自费购买的400多万元药品,短短两个多月时间耗资550余万元。被媒体称作“最昂贵的死”。最近,中纪委、中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监察部驻卫生部监察局已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此事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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