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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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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巴府办发[2005]79号
【发布日期】 2005-12-07
【实施日期】 2005-12-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 [2005]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当前,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既是返乡外出、旅游观光、探亲访友的人流高峰期,又是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分析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有针对性地抓好本辖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和分管副职“一岗双责制”(即分管副职按照工作分工,既要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又要切实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各级行政监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从而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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