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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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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曲政发〔2005〕106号
【发布日期】 2005-12-07
【实施日期】 2005-12-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曲单位:
  从12月1日开始,全市已进入森林防火期,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2006年的森林防火工作任务,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特作如下通知: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全市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面临着许多困难和不利因素:一是据气象部门分析预测,今年冬季气温较常年稍偏高。2006年春末干旱较常年偏重,森林火险等级接近或高于常年平均水平。二是随着国家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等生态建设项目的实施,森林防火的任务越来越重。加之不少地方由于多年未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可燃物增加,加大了预防和扑救的难度。三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双休日、节假日到林区、自然保护区旅游度假的人明显增多,火源管理难度增大。四是在一些边远林区、偏远山区群众生产、生活用火的习惯还没有完全改变,随意用火的现象时有发生。五是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与实际投入之间的差距较大,森林防火的基础设施还很薄弱,仍然不具备扑救森林大火的条件。六是今冬明春森林防火期,正值县、乡(镇)换届,人员变动,新手增多,容易出现工作脱节和产生松懈麻痹思想现象。因此,各地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来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盛世兴林,防火为先”的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到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就是保护生态环境;是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带头实践“三个代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行动;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客观需要。把“以人为本”作为开展森林防火的立足点和出发点,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3号)精神,增强保护森林、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狠抓各项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做到早研究、早部署、早准备,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二、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一)健全工作机构,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管理水平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完善各项制度,落实指挥部成员分片挂钩责任制,明确指挥部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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