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以及国家建设部、交通部、公安部、财政部、发改委等五部委领导在全国规范出租汽车管理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着力解决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定价收费、利益分配、市场秩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