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5〕160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9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规划修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资源管理、城乡建设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政府实行宏观调控、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必要前提,是实现土地用途管制和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手段,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基础。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长远积极的影响。 我市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1997年启动编制,1999年2月通过国务院审批实施的。现行规划实施对于增强全社会按规划用地的意识,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保护有限的土地特别是耕地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市实施城市化战略和农村“三个集中”的快速推进,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不能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