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水生动物防疫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水生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确保我市水生动物食品消费安全,提高我市水产行业的市场信誉和产品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以促进水产养殖生产健康发展、维护水生生态系统稳定为目标,制订和采用科学、简便、高效的水生动物及其产品防疫方法和标准,使重大水生动物疫病在我市的发生和流行逐步得到控制、减少以至消灭,为社会提供丰富、健康、安全的水生动物产品。 二、工作职责 (一)市水利局是全市渔业行政主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