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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保监局关于开展大连市保险业“文明服务窗口”评选活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大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08
【实施日期】 2005-12-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大连保监局关于开展大连市保险业“文明服务窗口”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保险公司:
  自我市启动保险信用体系建设以来,经过全市保险机构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行业信用状况初步改观,客户满意度大幅提升,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初显成效。2005年3月,作为我市保险信用体系建设的延伸,大连保监局召开了“保险业全面提高保险服务水平动员大会”,我市各保险机构全面启动了以提高服务水平,延伸服务内容为主题的服务创新工作,我市保险业发展进入全新的局面。
  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大连保监局拟联合市政府金融办、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公室、市消费者协会等联合开展“保险文明服务窗口”评选活动。“保险文明服务窗口”活动既是对前一阶段信用体系建设、保险服务创新工作的检验,也是我市保险业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全面提高的成果展示,它不仅将给保户带来更加优质方便快捷的保险服务,还将通过以点带面,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各保险公司提高保险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保险公司窗口的文明服务形象,继而提升整体行业形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保险服务窗口是指保险公司营业网点中,对客户的服务场所,包括分支机构的服务门店、服务柜台和服务窗口。本次从大连各保险公司符合要求的营业网点中,评选出20家作为首批大连“保险文明服务窗口”。
  评选标准请参见附件《大连市财产保险行业文明服务窗口评比标准》和《大连市寿险行业文明服务窗口评比标准》。
  二、活动组织
  (一)主办单位:
  大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
  大连市精神文明工作办公室
  大连市消费者协会
  大连市保险行业协会
  (二)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领导小组,由大连保监局、大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大连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公室、大连市消费者协会等的有关领导组成,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市政府金融办曹煦主任
  副组长大连保监局何勇生局长
  市精神文明办朱凤祥副主任
  市消费者协会张玉超秘书长
  市保险行业协会 孔伟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大连保监局办公室、财产险监管处和人身险监管处负责人和各主办单位有关人员联合组成。
  三、申报
  1、本次各保险公司按自身营业机构(含营销服务部)服务窗口的20%上报首批参选窗口,不足1个的按1个报送。
  具体申报名额如下:
  公司名称
  数量
  公司名称
  数量
  人保财险
  4
  中国人寿
  6
  平安财险
  2
  平安人寿
  3
  太保财险
  3
  太平洋人寿
  2
  中华联合
  2
  泰康人寿
  2
  永安财险
  2
  新华人寿
  2
  华安财险
  1
  太平人寿
  1
  天安保险
  3
  生命人寿
  1
  大地财产
  1
  首创安泰人寿
  2
  太平保险
  1
  华泰财险
  1
  出口信用保险
  1
  2、各公司对照《评比标准》的要求报送申报材料,说明申报窗口位置、成立时间、人员构成、服务设施情况、客户接待量、服务流程规范情况、成立以来是否有违纪和重大客户投诉、客户满意度情况等等。
  3、各公司请在12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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