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年总体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泸市府办发〔2005〕1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泸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年总体规划(2005—2007年)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泸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年总体规划(2005年—2007年)实施意见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提出的战略决策,是构建和谐社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营造良好的消费和投资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必要保障,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年总体规划的通知》(川办函(2005)211号)要求,更好地推动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和经济发展为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建立“全市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社会各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把关系人民群众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摆在首位,把影响和扰乱我市经济秩序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突出重点,综合治理。 (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食品安全、药品市场、价格与税收、农资市场、建材建筑市场、知识产权、土地市场、房地产市场、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医疗服务市场、招标投标市场等领域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规经营、商业欺诈、偷逃骗税、洗钱、非法传销、侵权盗版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力争经过3年的整治,实现我市市场经济秩序的根本好转。 主要目标: 1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查处力度。强化对生产环节和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监管,工业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95%,食品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100%。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建立和完善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和联合督查制度,进一步探索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2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全面完成“食品放心工程”和肉制品、奶制品等7类产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粮食加工产品添加剂超标率、蔬菜的农药残留超标率明显下降;城市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乡镇达到95%以上,杜绝注水猪肉和病害肉上市;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的市场准入监管,达标企业明显增多;餐饮、学校、食堂逐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 3继续实施农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