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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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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地税企[2005]543号
【发布日期】 2005-12-08
【实施日期】 2005-12-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地税企(2004)56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口径的衔接,现将实行纯益率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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