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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医疗卫生行业税收秩序推行使用医疗卫生行业发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乌海政办字〔2005〕116号
【发布日期】 2005-12-08
【实施日期】 2005-12-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医疗卫生行业税收秩序推行使用医疗卫生行业发票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有关医疗机构:
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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