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运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国营林场,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各单位: 现将《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运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十二月八日 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运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政府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打造一流 “政务超市”,促进我县对接长珠闽发展战略及“十大体系”建设的组织实施,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为确保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规范、高效运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 “率先融入长珠闽、争当崛起模范县”的总体目标,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设立“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务平台和交易平台,配置公共资源,提升硬环境,创优软环境,为公民和法人提供依法、公开、规范、便民、优质、高效、廉洁的行政服务,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运作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中心窗口单位依程序、依法对相关事项履行行政审批、各类招投标、拍卖、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等职能。 (二)集中统一原则。将县直行政机关和有行政审批职能的事业单位(包括垂直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下同)办理经济管理事务、社会事务的行政审批和与之相关的各项收费工作纳入中心集中受理。将按市场机制运作的产权交易,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