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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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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武政综[2005]207号
【发布日期】 2005-12-08
【实施日期】 2005-12-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武政综[2005]20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05)14号)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南政(2005)综27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业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作为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主要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我国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转移等基本信息,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为此,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事关党和政府科学政策,事关农业、农村乃至整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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