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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科技支撑体系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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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枣政办发〔2005〕95号
【发布日期】 2005-12-08
【实施日期】 2005-12-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科技支撑体系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市科技局《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科技支撑体系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科技支撑体系的意见

  为贯彻落实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实施意见》(枣政发[2005]58号)精神,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特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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