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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和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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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辽宁省大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大财采[2005]641号
【发布日期】 2005-12-09
【实施日期】 2005-12-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和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资格设定和审查行为,保护采购人和供应商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我们制定了《大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和审查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财政局
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大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和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资格设定和审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连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设定和审查供应商资格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供应商资格的设定和审查,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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