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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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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东府办[2005]96号
【发布日期】 2005-12-09
【实施日期】 2005-12-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东莞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东莞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规范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全国和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电视电话动员会议精神及省政府《关于广东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05]88号文)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提高水上交通安全控制能力,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减少水上交通事故,稳定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构建和谐东莞。
  二、整治对象和目标
  对全市范围内的渡口、渡船、载客快艇以及从事非法载客的其他船舶,重点是乡镇渡口、渡船和从事非法载客的渔船、农用船等非法运输船舶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消除渡口、渡船事故隐患,杜绝非法渡运,力争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达标率达100%;建立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以镇区负责制为核心,以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部门的执法监督为保证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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