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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区本级预算和市县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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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05]121号
【发布日期】 2005-12-09
【实施日期】 2005-12-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区本级预算和市县预算的通知
宁政发[2005]12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现就编制2006年区本级预算和市县预算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6年财政经济形势和编制2006年预算的指导思想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从国际方面看,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外部环境对我国发展总体有利,但石油价格居高不下,国与国之间的经济竞争更加激烈;从国内看,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中央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战略部署取得显著成效,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从我区看,国民经济继续呈现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支柱产业逐步形成,结构调整稳步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保持同步,但经济增长仍主要依赖投资拉动,消费和外贸规模偏小,自主创新能力薄弱,资源、环境和就业压力加大,许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亟待解决。据初步分析,预计自治区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0%。
  由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任务较重,已定减收增支政策较多,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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