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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老龄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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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曲政发〔2005〕109号
【发布日期】 2005-12-09
【实施日期】 2005-12-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老龄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老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诸多领域,是一个带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社会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市老龄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下,认真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取得了很大成绩。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目前老龄工作也面临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的老龄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目前,全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60万人,占总人口的10.3%,已进入人口老龄化。据预测,到2020年,全市老年人口将增加到130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9%;到2025年,老年人将达171万人,约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一。老龄化高峰期随即到来,“4·2·1”家庭结构将成为现实。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必将给我市家庭结构和社会生活带来新的变化,对政治、经济、文化、家庭产生一系列深远的影响。采取积极应对措施,进一步加强全市老龄工作,构建和谐社会,已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关心老龄工作,自1985年成立老龄委以来,特别是机构改革后,加强了对老龄工作的领导,调整领导班子,理顺工作机构,老龄工作有了长足发展,主要表现在:老龄组织网络基本健全;社会敬老风气日趋浓厚;老年人社会优待政策基本落实,优待范围不断扩大,老年人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老年福利事业有了一定的基础;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文体活动日趋丰富,老年人参与活动范围增大,设施档次有所提高;老年教育兴旺发展;老年维权机制初步建立;老有所为渠道不断拓宽,基层老年群体已成为村(社区)两委的参谋和助手。但是,老龄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与日趋严峻的老龄化发展趋势还不相协调,突出表现在:社会保障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农村老年人贫困问题突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远远满足不了广大老年人的需要;一些地方对人口快速进入老龄化的紧迫性和老龄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老龄事业发展不平衡;老年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够,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时有发生;基层老龄工作、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老年群众组织管理薄弱。老龄问题已是摆在各级各有关部门面前的一个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解决好老龄问题,对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关爱今天的老年人,就是关爱明天的自己”。为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老龄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老龄事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理清思路,明确任务,确保“六个老有”目标的实现

  今后一个时期,我市老龄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以改善老年人的学习生活条件为中心,以“一法一条例”为依据,以实现“六个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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