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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建设节约型社会试点城市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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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佛府办[2005]336号
【发布日期】 2005-12-09
【实施日期】 2005-12-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佛山市建设节约型社会试点城市实施方案
佛府办[2005]33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佛山市建设节约型社会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佛山市建设节约型社会试点城市的实施方案


  全省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会议把我市确定为全省六个建设节约型社会试点城市之一。为贯彻落实省的有关精神,做好试点工作,推进节约型社会的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性
  建设节约型社会,就是要在社会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管理的各个领域,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管理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省将佛山列为全省六个建设节约型社会试点城市之一,完全符合我市实际。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但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也同步增长,经济增长方式未得到根本转变,我市面临着严峻的资源和环境约束。随着我市建设产业强市、文化名城、现代化大城市以及构建富裕和谐佛山的持续推进,将会形成更加庞大的资源需求。因此,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市缓解资源约束矛盾的根本出路,是从根本上减轻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是构建富裕和谐佛山的重要保障。
  二、具体目标
  根据全省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会议精神,具体目标分为近期(2006年)和“十一五”期末(2010年)两个阶段。
  (一)到2006年:每万元GDP能耗下降到1.22吨标准煤;年均节能率为2.5%;每万元GDP的取水量下降到92吨;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40%以上,全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5%;耕地面积保持不少于5.52万公顷(82.7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6.81万公顷(102.15万亩);万元GDP的SO2(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5.2千克以下,万元GDP的COD(化学耗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2.0千克以下;各区启动再生资源回收与产业利用体系的建设;全市清洁生产企业达到25家,推出10个污染治理效果明显的典型案例;举办3场以上节约型社会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推介会;成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
  (二)到2010年,每万元GDP能耗下降到1.02吨标准煤,“十一五”期末比“十五”期末下降20%左右,年均下降4.5%;年均节能率为3%;每万元GDP的取水量下降到65吨;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65%以上;全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7%;耕地面积不少于5.30万公顷(79.57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6.81万公顷(102.15万亩);万元GDP的SO2(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2.3千克以下;万元GDP的COD(化学耗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1.5千克以下;各区基本建立起再生资源回收与产业利用体系;全市清洁生产企业达50家,节水型示范企业50家,推出50个污染治理效果明显的典型案例,建成 3个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生态工业园。
  三、工作重点
  (一)大力节约能源
  1、推进工业重点领域的节能降耗工作。启动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绿色照明、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电机系统节能和能量系统优化等重点节能工程。针对我市传统支柱产业耗能大的特点,切实抓好电力、金属材料加工与制品、陶瓷及其他建材、纺织、机械装备、化工等工业领域的节能降耗,制定分行业的《节能手册》和《主要能耗产品能效指南》。在企业中广泛推广应用一批实用性、针对性强的节能技术,优化生产工艺、挖掘设备潜能、提高设备的生产效率。大力挖掘管理节能,重点关注和指导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工作,对耗能大户制定用能指标,层层量化分解,实施考核。
  2、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公路运输方面,针对目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大规模进行道路交通建设的情况,对交通项目建设要严把工程招标关,促使施工企业减少能源消耗,降低工程建设成本;发展集装箱运输;提高及改善道路路面质量,及时对市内道路进行整修;推进运输企业集约化经营,优化运输组织结构,提高运输效率;鼓励购买高质量、低污染、低油耗的小排量汽车和低油耗汽车;建立便捷、快速的公交运输系统;尽快进行公共交通系统规划,鼓励以公共交通方式作为出行的主要方式,支持大运量、快速度的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水运方面,通过实施船舶技术标准,加速淘汰老旧船舶;发展大宗散货专业化运输和多式联运等现代运输组织方式;优化船舶运力结构,提高船舶平均载重吨位。
  3、推行建筑节能措施。以公共建筑的节能降耗为重点,加强建筑工程监督,在设计、监理、施工等环节把关;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发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工程强制性标准,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组织开展全市的建筑节能专项大检查,贯彻落实建筑节能情况,对不符合要求或达不到标准的工程项目限期进行整改;新建住宅严格实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中心组团范围内力争实施节能65%的标准;鼓励采用蓄冷、蓄热空调及冷热电联供技术,中央空调系统采用风机水泵变频调速技术;加快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利用;限制直至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和以粘土为原料的粘土建筑制品;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广泛推广节能门窗、新型墙体材料;加强市政工程管线铺设的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避免各自为政,反复开挖路面。
  4、引导服务业和民用节能。实施能效标准和标识,规范节能产品市场;推广高效节能电冰箱、空调器、电视机、洗衣机、电脑等家用电器和办公电器,降低待机能耗;在民用建筑中广泛推荐使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特别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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