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汇源集团桂林生态果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税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2005〕70号
【发布日期】
2005-12-09
【实施日期】
2005-12-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汇源集团桂林生态果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税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恭城县、临桂县、兴安县人民政府:
近年来,桂林市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工业化建设战略,市区部分企业实行“退二进三”搬迁到了县域;市政府与部分县共同出资改善投资环境、招商引资、引进项目,目前一些企业已经投产。为规范市县的分配关系,调动市县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