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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督促欠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行政事业单位尽快缴纳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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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办〔2005〕189号
【发布日期】 2005-12-09
【实施日期】 2005-12-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督促欠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行政事业单位尽快缴纳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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