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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暂停荆州市城区零星私人建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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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荆政办发〔2005〕69号
【发布日期】 2005-12-09
【实施日期】 2005-12-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暂停荆州市城区零星私人建房的通知
 
 
荆州区、沙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保证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集约、节约城市土地资源,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城区暂停零星私人建房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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