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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印发关于申请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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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深房改〔2005〕8号
【发布日期】 2005-12-09
【实施日期】 2005-12-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深圳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印发关于申请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的通知
 
 
  为维护已购安居房职工的合法权益,解决职工申请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存在的有关问题,根据《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88号)及有关房改政策的规定,特制定《关于申请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0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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