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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嘉兴市区公共交通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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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嘉政发[2005]88号
【发布日期】 2005-12-10
【实施日期】 2005-12-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促进城市化进程和适应中心城市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根据嘉兴市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战略,现对加快嘉兴市区公共交通(以下简称公交,特指公共汽车,不包括出租汽车等其它交通工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嘉兴市区公共交通发展的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6号),优先发展城市公交。通过加强政府管理职能,整合现有公交资源,优化公交经营模式,调整公交路网布局,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改善公交车辆档次,提升公交服务质量,形成市区“国有主导、集约经营、优质安全、畅通有序”的新型公交体系。
  二、总体目标
  (二)加快发展市区公交,不断提高公交出行的安全性、舒适性、便捷性。力争用3-5年时间,使城市公交逐步成为市民出行的首选方式。到2007年底,基本完成市区公交资源的整合,确立公交在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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