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事关国家安危、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先后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对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切实加强我市的应急管理工作,现根据全国、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2003年战胜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更加注重统筹发展,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以更大的精力和投入抓社会事业的发展,社会形势比较稳定。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引发公共突发事件的因素有增无减,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任务还相当艰巨。从国际上看,各种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安全风险交织并存,难以预料、难以控制的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跨国性重大疫情时有传播,能源资源紧缺和生态环境恶化,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和影响呈现世界性的特点,增加了预防和控制的难度。从国内看,我国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阶段,改革和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工业化、城市化步伐加快,社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重大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难以避免。从市内看,农民生活尚不富裕,防灾自救能力相对较低,频发的自然灾害极易造成重大生命和财产损失;农村公共卫生体系不够健全,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艰巨;工业基础薄弱,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相对落后,还存在一些重大事故隐患;城市功能不够完善,抗御灾害能力不强;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利益的调整,群体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诱因增多,处置不当,随时可能引发社会事件;一些对社会不满的犯罪分子也可能以极端的方式制造暴力恐怖事件,“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一直没有停止捣乱和破坏活动。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高行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制、紧迫感,狠抓工作落实,共同把这项安国利民的大事抓好。 二、突出重点,加快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一)抓紧建立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是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级编制和修订应急预案,尽快形成我市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预案框架体系。一是要按照《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框架、内容和编制格式,抓紧制定我市应急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子预案、部门预案。总体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制定,专项预案由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子预案和部门预案由责任部门负责制定。具体分工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下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