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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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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十政办发[2005]137号
【发布日期】 2005-11-11
【实施日期】 2005-12-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堰市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十堰市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社会用语用字管理,纯洁祖国语言文字,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城市文明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湖北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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