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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办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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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05〕313号
【发布日期】 2005-12-12
【实施日期】 2005-12-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办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直各委、办、局: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办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办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的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核准或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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