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自贡市政府还贷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调整的批复 自贡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贯彻实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辆分类>行业标准的请示》(雅市交收[2005]250号)收悉。根据交通部《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489-2003)有关问题的通知》(交公路发[2003]15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统一车型分类后调整车辆通行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518号)精神,我省贯彻实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方案,经省政府同意(收文[B2005]第2269号阅办文件)。现结合你市收费公路项目“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的实施情况,将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的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现有公路收费项目概况 (一)省道305线隆雅路178公里(其中一级公路20.05公里,二级公路157.95公里),设艾叶、卫坪、董家、程家桥、来牟(与乐山市联合站)、李子铺(与内江市联合站)6个收费站。 (二)省道305线富顺沱江晨光大桥340米,引道5.5公里,二级公路,设晨光大桥收费站。 (三)县道X080线太大路太平至大安段37.5公里(其中隆昌段14.8公里),二级公路,在内江境内设高洞桥收费站(与内江市联合站)。 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 (一)车型分类与收费价格折算系数 ┌─────┬───────────────────────┬────┐ │ 类别 │ 车型及规格 │折算系数│ ├─────┼───────────────────────┼────┤ │一类客货车│7座(含7座)以下轿车、小型客车; │ 1 │ │ │2吨(含2吨)以下小货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