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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马銮湾综合整治工程用海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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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2005〕373号
【发布日期】 2005-12-12
【实施日期】 2005-12-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马銮湾综合整治工程用海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巩固西海域禁止水产养殖综合整治成果,保护海域使用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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