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山林纠纷调处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惠府办[2005]91号
【发布日期】 2005-12-12
【实施日期】 2005-12-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山林纠纷调处工作的通知
惠府办[2005]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自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加强我市山林土地纠纷调处工作的通知》(惠市委办发(2003)23号)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