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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建设征收土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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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2005〕368号
【发布日期】 2005-12-12
【实施日期】 2005-12-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建设征收土地通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关于厦门市2003年度第三批次村镇(工业)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批复》(闽政文(2003)203号)和厦府(2003)地632号文批复,决定征收海沧区东孚镇凤山村委会土地70613.64平方米,作为凤山工业小区建设用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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