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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06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和春风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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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冀劳社办[2005]290号
【发布日期】 2005-12-12
【实施日期】 2005-12-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06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和春风行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扩权(市)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5年初,全省各地普遍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和春风行动,取得了较好效果。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2006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和春风行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005]224号)精神,定于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和春节后一段时间,继续在全省开展以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为目的的2006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和以加强对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就业服务为目的的“春风行动2006”。有关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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