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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经济信息体系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12
【实施日期】 2005-12-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经济信息体系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农村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努力构建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农民长期稳定增收的农村经济信息体系,现就完善我市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系建设内容及时间安排
  全市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的重点是建立一个主体网络、搭建三个服务平台、开发运用七个服务系统(以下简称“137工程”),充分利用农村经济信息网络,及时采集、分析和对外发布信息,为广大农民群众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为有关部门指导农业生产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一)建立一个主体网络:以市、区(市)县、乡(镇)、村四级农村经济信息服务中心(站、点)为主体,链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生产营销大户、农产品批发销售市场,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信息服务和信息上传的农村经济信息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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