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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12
【实施日期】 2005-12-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建筑节能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建筑节能工作,对于缓解能源紧缺状况,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63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加强建筑节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大幅增加,能源瓶颈制约加剧。从1995年到2004年,宁波市GDP以年均13.5%的速度增长,同时,宁波市能源消费总量也从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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