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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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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徐政发[2005]131号
【发布日期】 2005-12-12
【实施日期】 2005-12-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0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欢乐、祥和、平安过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这次检查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自查为主。从现在起至2006年1月15日,各县(市)、区政府,市各职能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先在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和本单位开展自查。2006年1月16日至1月25日,市领导将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督查。
  二、检查重点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突出围绕6个重点全面开展检查,查找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一是矿山安全。深入贯彻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精神,以瓦斯监控系统联网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为重点,围绕煤矿“一通三防”,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特别要检查瓦斯治理“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实施情况和生产各系统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对基础条件差、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以及明停暗采、假整顿真生产的煤矿,依法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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